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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谢谢法官,抚养费已经转过来了,和孩子一起为你点赞!”2023年12月29日,张某向桐柏县法院城关法庭的法官发来了感谢短信。
这是一起因抚养费引发的纠纷。张某和丈夫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时,约定女儿由张某抚养,丈夫李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。后来李某某未依约履行,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,并将标准提高至每月800元。
受理案件后,城关法庭工作人员考虑到该案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,为避免矛盾扩大影响到孩子,就在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经过释法明理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李某某同意将抚养费增至每月800元,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的抚养费。
2023年12月27日,还未收到抚养费的张某通过电话联系到城关法庭工作人员,表示临近元旦了,但李某某还未支付抚养费,自己有点担心。接听电话后,法庭工作人员及时与李某某联系,李某某表示最近手头“有点紧”,可能得等到元旦后才能支付抚养费。工作人员向李某某讲述了逾期支付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,李某某承诺在12月31日前将9600元抚养费支付给张某。12月29日上午,张某收到了李某某支付的抚养费,就发出了感谢短信。
近年来,桐柏县法院城关法庭不断强化司法为民举措,争取“案结事了”。例如在受理案件后,及时进行庭前调解;在案件判决后,主动进行判后答疑,向当事人详细讲解裁判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;在案件调解后,通过讲述利害关系等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定义务,等等。这一系列举措延伸了司法为民的触角,做到了司法利民、司法便民,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。(供稿:雷少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