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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日,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,聚焦“住有所居”目标,研究构建具有海南自贸港特色的城乡住房保障制度体系。
省长刘小明主持会议。
会议指出,住房保障既是民生工程,又事关投资、消费、产业等发展问题,直接影响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环境。省委、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,推动我省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——
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前期成效和面临困难,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,立足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,以“提升人民群众在住房领域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”为目标,以系统全域的视角,广义地分析存在问题,因城因地、分类精准施策,继续健全住房保障制度体系,不断提升住房保障质量水平。
要坚持需求导向,按照“以需定建、适度超前”原则,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,提升规划布局水平,优化开发建设模式,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,突出保障民生、服务发展的基本属性,进一步满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。
要坚持“房住不炒”总基调,严格落实中央要求,适时优化调控政策,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,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要注重规划先行,做好规划衔接,坚持人文理念,保留城市记忆,创新开发模式,引入社会资金,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行动。
要层层压实各级责任,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,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,牢牢守住住房安全底线,高质量推进具有海南自贸港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建设。
省领导倪强、顾刚,省政府秘书长符宣朝参加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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